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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受理范圍
(一)對水利部信息中心所屬黨組織、黨員違反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群眾紀律、工作紀律、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。
(二)水利部信息中心所屬黨組織、黨員對黨紀處分或者紀檢機構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,提出的申訴,且應由中心紀委受理的。
(三)對水利部信息中心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工作的意見、建議。
(四)對水利部信息中心非黨員干部不依法履職,違反秉公用權、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,涉嫌貪污賄賂、濫用職權、玩忽職守、權力尋租、利益輸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,收到后按照相關規定轉交移交處理。
二、舉報人應對所舉報的問題真實性負責。對借舉報故意捏造事實、誣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舉報為名制造事端,干擾紀檢機構正常工作的,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,構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。
三、提倡署名舉報,特別鼓勵署真實姓名和準確聯系方式的實名舉報。對認定為實名舉報的,優先辦理,及時回復。
四、反映水利部機關及其所屬單位黨組織、黨員及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,請訪問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水利部紀檢監察組監督舉報或撥打電話010-63547278;反映水利部受理范圍內的信訪事項,請訪問水利信訪或撥打電話010-63202018;反映地方水利部門黨組織、黨員及公職人員違紀違法問題,請訪問相應監督舉報平臺或撥打相關的舉報電話。
五、舉報途徑
舉報電話:(010)63205151。
六、請您參照舉報材料參考樣式反映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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